“这条路一早一晚没人查的!”
“我酒量好、车技好,完全在控制之内!”
“就喝了一点,开慢点,没事的!”
殊不知,每一次事故背后
都是“心存侥幸”
直至事故发生,才后悔莫及!

近期,拉萨交警
深入贯彻落实全市
“综合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
行动中,查处一批
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其曝光


饮酒后驾驶

查获时间:2025年5月26日11时04分
违法地点:夺底路北城新天地路口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F009**
违法人姓名:边***
酒精浓度:59mg/100ml


查获时间:2025年6月12日21时34分
违法地点:拉贡路东嘎大桥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8A3**
违法人姓名:袁*
酒精浓度:37mg/100ml


查获时间:2025年6月15日02时24分
违法地点:滨河路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川R11D**
违法人姓名:王*
酒精浓度:52mg/100ml


查获时间:2025年6月15日02时54分
违法地点:滨河路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甘N5K8**
违法人姓名:马**
酒精浓度:57mg/100ml


查获时间:2025年6月15日04时30分
违法地点:滨河路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川Z949**
违法人姓名:李*
酒精浓度:33mg/100ml


查获时间:2025年6月15日04时38分
违法地点:滨河路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琼BLF7**
违法人姓名:邱*
酒精浓度:25mg/100ml


查获时间:2025年6月16日22时20分
违法地点:民族北路与江达岗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川JAM7**
违法人姓名:夏**
酒精浓度:56mg/100ml
醉酒驾驶

查获时间:2025年6月12日21时27分
违法地点:拉贡路东嘎大桥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7F5**
违法人姓名:李**
酒精浓度:107mg/100ml


查获时间:2025年6月15日03时37分
违法地点:滨河路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川GXJ6**
违法人姓名:刘**
酒精浓度:109mg/100ml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不仅危及自身安全
更会给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出行
带来巨大交通安全隐患
请广大驾驶人牢记“酒后禁驾”铁律
共同守护平安交通!
来源:拉萨交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