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可能和我弟媳结婚?太荒唐了!”

时间:2025-04-30 07:46:00

原标题:“我怎么可能和我弟媳结婚?太荒唐了!”

“感谢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我的错误婚姻登记撤销了,心里的这块石头总算可以落地了!”近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冒名婚姻登记案的当事人孙某甲进行回访时,孙某甲连声感谢。

2024年9月,孙某甲在某柜台办理业务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婚姻登记系统显示他有两次婚姻登记记录,存在异常。“系统信息显示,和我登记结婚的女士居然是我弟媳,我怎么可能和我弟媳结婚?太荒唐了!”孙某甲哭笑不得。为消除错误的婚姻登记记录,孙某甲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因超过起诉期限被驳回。无奈之下,孙某甲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受理孙某甲的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全面查清案情——1998年,孙某甲的堂弟孙某乙欲与余某登记结婚,但彼时孙某乙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遂冒用孙某甲的户籍和身份信息,前往孝南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2011年,由于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孙某甲与曾某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自此,孙某甲同时存在两次有效的结婚登记记录。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孙某乙冒用其堂哥孙某甲的户籍和身份信息与余某结婚登记属错误行为,该项登记依法应当撤销。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检察官连同法院办案人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协商,经共同研究后,达成一致意见,即在维护婚姻登记行政管理秩序的同时,保障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随后,检察机关对孙某乙、余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决定督促行政部门依法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

2024年11月18日,孝南区检察院根据“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向属地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重新审查案涉婚姻登记程序,依法撤销孙某甲被孙某乙以冒名顶替方式办理的结婚登记,同时加大对婚姻登记信息的审查力度,完善相应的纠错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经审慎研究,采纳全部检察建议,撤销了孙某甲的错误婚姻登记,并向孝南区检察院回函。至此,孙某甲的诉求得以实现,持续27年的冒名婚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蒋长顺 樊欣容 周潇)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