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产销售劣药、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西安一医药公司被罚超百万

时间:2025-05-26 10:29:00

近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告,对西安琨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质药品及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合计罚没款101.39万元。

经调查,2024年3月30日,该公司组织生产240301批次葛根饮片共计3025kg,经复验,其性状、杂质项目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版)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省局《关于假劣药认定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陕药监发〔2023〕14号)第五条之规定,该批次葛根饮片为劣药。同时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对质量管理文件进行修订、未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检验设备电子天平未记录检验药品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

据此,该厂存在生产销售劣药、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版)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予以警告处罚;没收库存及召回的240301批次葛根饮片共2180.19kg;没收违法所得13945.25元;处生产货值金额46648.1元(货值金额不足10万的按10万元计算)10倍1000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013945.25元。(记者 李秉琨)

编辑/苏珊 席静